进场费与全国采购合同:厂商难言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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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牡丹是浙江八里香食品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的产品半年前进入上海市场,在若干家超市销售。“一个产品要打开市场,超市进场费必须要舍得花。”这位温州商人没有什么大道理。
 
  家乐福上海区总经理罗定中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超市是产品的销售通路,是市场经济中的稀缺资源,是通路企业花钱培育出来的,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一个很简单的比方,你开车需要交过路费,在大城市停车需要交停车费。家乐福的通路费已经隐含到产品价格中去了。

  进场费最早是由国外品牌商发起。上世纪80年代,国外品牌商为了在商场中争取更好的陈列位置,主动向商场交纳一定的费用,被称为陈列费。收取进场费已成为全球零售企业的一种主要经营方式,家乐福是这种经营模式的代表。

  一家企业想进入家乐福,需要交纳特色促销活动、店内旺销位置优先进入权、进入商店的特权、良好营销环境的优先进入权、节假日、开发市场份额等多种费用。据业内人士透露,各项进场费用可能超过供货商在家乐福卖场实现的销售额的30%。

  零售业的另一种经营模式是与供应商建立“伙伴关系”,也被称作后端模式,代表企业是沃尔玛。沃尔玛不收进场费,并宣称帮助厂商提高质量、降低劳动力成本、改进工艺、控制存货,来实现控制采购成本,实际上是大大压低了产品的进货价格,达到“天天平价”的目标。

  由于沃尔玛这个模式需要强大的后端系统与技术平台作为支撑,我国的本土连锁超市一时间无法仿效,因此沃尔玛在我国市场上可谓剑走偏锋。

  湖南步步高超市曾在2004年尝试取消进场费,但实践证明,取消进场费的做法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我们取消进场费的目的,是希望能够压低商品的进货价格,但是令我们意想不到的是进货价格毫无差别。大半年过去,步步高在进场费这项上就损失了500多万元的利润。”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企划总监陈志强说。

  主要生产牛肉干的杭州绿盛集团一位省区经理说,他们宁愿交纳进场费,因为降低产品价格容易把市场做乱,只要向哪一家超市降价了,别的超市会跟着要求降价的。事实上,连锁超市在和供货商签订合同时都有约定,保证给本超市的供货价格应该是最低的。全国采购合同:“烫手山芋”

  记者调查发现,随着超市扩张,许多区域零售企业逐渐向全国拓展,而为了降低成本,他们纷纷挑选有实力的供应商,建立起全国采购合作伙伴关系,通过扩大采购量实现规模效益,从而减少商品、物流运输的支出。深圳一家大型综合超市的营运总监向记者透露,他们的全国联采比例已超过60%。

  就拓展市场扩大销量而言,供应商对全国订单应该是极力追捧。然而现实当中,不少供货商却将它当作烫手山芋,他们反映,超市抛出的全国联采订单已经演化成为另一种“圈钱”的“陷阱”,与一般区域性的通路费相比,这个洞更深。

  “许多超市到处圈地、盲目开店,整个操作程序不规范,以至于开出的店很多都是销售上不去的‘垃圾店’。我们一旦签了全国合同,所有的店都要进,而不管店铺有没有销售额,每一家店的进场费都要交。”全国知名食品生产企业的一位销售经理无奈地表示,有的“垃圾店”每个月的销售太少,不够交进场费,厂家还要倒贴支票给超市。

  “公司开会,一些分公司的经理经常抱怨广东这边签的全国订单垃圾店太多,销售上不去。”据这位销售经理透露,为了抵制这种不合理的现象,他们公司前年已从一家台资超市撤出,今年元旦前一天,又从一家在全国有几十个网络的深圳超市撤出。公司现在宁愿放弃全国合同不签,也要避免自己陷入更大的损失。“现在,超市通路费用越来越多,但结算期、回款日期却越来越长,有的甚至拖到90天。”这家食品企业的销售经理表示。促销员管理费

  促销员管理费属于“进场费”,但是,这一收费方式在进场费中却显得“另类”而备受争议。

  究竟哪一家超市最先采用厂家促销员的做法已不可考,但这种由厂家派驻促销人员到卖场销售的形式已经成为大型综合超市的惯例。广东美的电器的一位促销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市场竞争激烈,厂家是否派出促销人员对产品的销量影响很大;另外,许多超市采取末位淘汰制度,一旦销售排名垫底将被清除出场。无论从扩大销售还是从留在超市继续销售的角度来说,厂家都不得不派出驻店促销员。

  这部分促销人员通常由供货厂家招聘、培训、支付工资。然而广东一家食品销售部门主管气愤地向记者表示,除向促销员支付工资外,供货方还要向零售企业交纳促销员管理费。按照现在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