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福源沃尔玛验票戳“盖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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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家住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的张先生推着购物小车,边从大福源超市出口往外走边抱怨:“这叫什么事儿呀,每次买东西,出来都要被他们查一下小票,明明交过钱了,还要查小票盖个戳,别人可能早习惯了,可我就是觉得别扭……”

    还有哪家超市在验票盖戳?

   听到张先生这么说,记者上前问工作人员为什么查验小票并盖戳时,回答是:“盖戳是作为遇到疑难问题和退货换货时的凭证。”

    张先生还对记者说,以前各超市都查验购物小票,后来有的超市取消了这样的做法,但还有不少超市仍这么做。记者从位于南五马路的大福源超市出来后,又接连走访了家乐福、乐购和沃尔玛等几家大型超市。在位于展览馆附近的家乐福超市和位于广宜街的乐购超市,记者没看到有查验小票和盖戳的。

    而在位于中街的沃尔玛超市,记者看到和大福源超市同样的情形。不同的是,当询问其验票盖戳的理由时,工作人员的回答是:“为了核对票货是否相符。”

    仅仅是为了做个凭证吗?

    随后,记者就此电话采访了沃尔玛客服部,接受采访的刘经理说,这样做是为方便顾客,提高服务质量,就是说在顾客的购物小票上盖戳,货物出现问题需退换或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凭证,证明这些货物确系在本店购买。他强调,超市这种做法全凭顾客自愿。

    但记者手中保留的分别来自大福源和沃尔玛并经查验盖戳的两张购物小票上,印章都极为模糊,准确地说仅仅是个彩色的影子,看不清字迹。记者在大福源和沃尔玛两个超市的出口处,分别逗留了20多分钟,看到陆续从出口出来的顾客手中的小票基本都是这样的情形。一位接受记者采访的陈先生认为,超市这样做是不相信顾客,是为防范顾客,至少是为在心理上给顾客制造一种压力。小票上已清楚地打印了商场名称,货物种类甚至购物时间,何须再加盖个戳来作为凭证?

    在大福源和沃尔玛两个超市的出口处,记者没有看到任何有关接受验票盖戳是顾客自愿的提示,两个身着制服手持印章的工作人员在出口处一站,尽管没有强制,每当有顾客出来他们就伸手要票。在记者逗留期间,从出口出来的顾客也都无一例外地接受了查验。

    是对消费者人格的不尊重

    在被问及对超市这种做法是否反感时,许多消费者似乎习惯了这样,尽管他们多数都认为,超市这样做是对顾客不信任,是在顾客付款后还要对其进行的再检查,但他们一般都觉得反正我付款了,你查你的,我只要问心无愧就好。

    不过,也有一些像张先生一样的消费者对这种做法非常反感。东北大学的一位徐先生就对记者说,超市防止因盗窃造成的损失,已采取了监视器监控、出口电子检测和工作人员不断巡视等手段。在已付款后,还要查验购物小票,这明明是不信任,“说严重点,更是对我的人格的不尊重。”他说,许多人对此习以为常、见怪不怪,是他们作为公民的权利意识尚未觉醒的表现。

    验票盖戳是侵权行为

    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百货商业协会今年9月27日联合通报“2005年商场、超市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活动”,六种条款遭到点评。在其中的第五项条款点评中认为,消费者在商场收银处付款取得所购物品时,已取得了所购物品的所有权。购物后商场再强行查验小票,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所有权和人身自由权。

    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的杨功涵律师则认为,公民作为消费者去商场或超市购物,与商场或超市形成的是一种民事买卖关系。在消费者选货付款后,这种买卖关系已完成。此后,再对消费者验票甚至盖戳,商场或超市是在买卖关系之外强加给消费者的一种行为,是不平等的。消费者完全有权利拒绝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