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一位在商业领域工作多年的专家特意给记者打来电话,从不同层面剖析此次“零供之争”。他认为,深圳此次的零供之争,应该让市场来决定零供关系的是与非,政府不应干涉,而是要着力建立健全的市场秩序和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
他说,零供关系的争论已经持续了很久,绝大部分属于正常的商业竞争。总体上说,有对供应商不利的,也有对零售商不利的,这一切都和市场供求关系相关。
他说:“有的人认为,小型供应商现在是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应该受到保护。但在市场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是公平的。如果政府对这些小企业进行保护,就没有技术进步、创造品牌的动力,更不能体现市场的供求关系。”
该人士认为,在目前市场条件下,一些供应商处于不利地位的重要原因,是产品的竞争力不强,缺少技术、品牌或者价格方面的优势。
他举例说,在深圳某大型百货商场,对一般商品的扣点率(销售额提成比率)在30%~35%之间,而某大品牌皮鞋的销售是一般商品的4倍以上,扣点率可以低至5%~10%,并且可以挑选最好的位置。又例如,沃尔玛对适销商品实行优先结算、优选位置等种种优惠。“如果商品的竞争力不强,商家就会要求较高的扣点率、通道费以及提高其它要价。但如果供应商的商品竞争力强,能给零售商带来丰厚的利润,那零售商就要迁就甚至乞求供应商。这就是通过市场的供求关系来实现优胜劣汰。”
他认为,大部分零售商都有一个产品淘汰机制,并通过不同形式表现出来。例如对于达不到社会平均利润的产品,有的零售商会对这些产品收取更多的杂费,最终进行淘汰。
该人士还提出,实际上,商场也有品牌。商场也要花费很多精力、资金去经营品牌。在这些品牌商场里,供货商的货走得快,客流量大。因此要进入这些卖场,供货商付出的费用自然要多。他认为,供货商进入这些品牌商场,无非也是看中了这家商场掌握的资源,但零售商获取这类资源,也需要付出代价。
他坦言,目前由于国内信用体系缺乏,的确存在零售商拖欠供应商货款,或者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外收费的行为,但所有政府应该管的,必须要以法规来明确,并且只能在法律允许框架内进行。
该人士说:“政府应当要管市场,要重点管两个方面,一是要反行业垄断,因为垄断市场会让经济发展缺乏动力和活力;二是要反不正当竞争,包括对欺诈、卖假货等行为进行查处。”
他说,政府不应该去干预市场,而是重点维护市场秩序。“举个例子,政府要管价格,但所要管的是行业垄断、行政垄断,或者自然垄断下的价格。但零售商业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并没有形成垄断,所有销售途径都是向生产商敞开的,生产商可以东家不进进西家,是一个自由选择的过程。因此,政府就不能过多干涉经济领域的经营行为。”
他认为,政府应该做的,是理顺合同关系、法律关系,要求零供双方严格按照合同办事。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要管零售商哪些费用不应收,什么时候要付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