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也就是到2007年底,实现全市159个镇(乡)个个都有连锁超市(便利店)的目标,而到今年底,必须有一半以上镇乡有连锁超市(便利店)。
计划所指的连锁超市必须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商品价格,镇级连锁门店营业面积一般应在500平方米左右。连锁便利店商品配送比率应在70%以上,并配有与总部联网的电脑收银系统,营业面积一般应在50平方米左右。
凡总部设在杭州市区的连锁企业,将按杭州市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进行扶持。农村连锁超市、便利店超过30家门店规模的连锁经营企业可享受市农业龙头企业相关优惠政策。连锁经营企业设立连锁超市或便利店,可持总部出具的证明,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免予办理工商登记核转手续。工商行政机关对连锁企业经营范围,原则上按企业总部核定。连锁企业门店经营的卷烟(包括进口卷烟)、非处方药品、计生用品、书籍等业务,可由总部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办理相应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