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化妆品质量管理员培训的通知
各化妆品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配合今年的化妆品放心柜、放心店评审。我会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食药监妆[2007]5号文件决定,拟于5月下旬正式开展对我市化妆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现将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化妆品经营企业采购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仓库负责人
二、培训时间、地点:
2007年5月24日(周四)、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见附件
四、收费标准:
380元/人(含教材费、培训费、考核费、证书费)
五、要求:
请各企业务必于5月18日前将报名回执传真至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
联系人:赖春梅82941372、13751164096
董 蕾82944415、13798437940 传 真:82945078
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
二○○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