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零售企业负责人:
为了提升消费维权的效率和水平,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市工商局计划在我市全面推行全新的消费争议“和解在先”工作机制,力争年内在全市大中型商品流通企业的商场设立“消费者权益服务站”。今后,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到服务站就地投诉并迅速解决问题,及时化解各类消费纠纷,真正实现消费维权“零距离”,彻底改善消费者投诉难、维权难的现状,从而达到消费者满意、经营者叫好、政府部门减压的多赢局面。
目前我协会已有天虹等部分会员商场设立了“消费者权益服务站”,普遍反映良好。
为配合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协会定于2007年6月28日下午2:00在协会会议室召开如何申请设立“消费者权益服务站”的说明会。届时将邀请市工商局的有关领导及已设立“消费者权益服务站”的企业代表,就如何设立“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做现场说明。
请各企业派代表积极参加。
深圳市连锁经营协会
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
2007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