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各特许经营企业: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都应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为帮助深圳特许经营企业准确地完成备案,协会将于10月11日下午2:30在市民中心3138房举办特许经营企业办理备案说明会,请各企业指定负责备案的专门人员务必参加。
另:协会将安排专人接受企业委托,代理各企业向省、国家商务部递交备案申请资料。具体事宜如下:
1、各企业应当按照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准确、真实地填报及提交相关材料。
2、所有需要填写的表格和注意事项可以在协会网站上下载。
3、协会设专人负责企业资料的真实性审核,并出具审核无误证明;
4、填报单位提供的资料应当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5、将申报材料书面稿用拉杆夹或圈装进行装订,封面加硬皮,制作2套附电子版(光盘1张),送交至协会。
7、联系方式:0755-82945003 王建
深圳市连锁经营协会
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
2007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