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涛:南昌天虹商场伤人事件应引起全国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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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第一商业网记者 陈玫1月8日广州报道)    2007年11月4日下午2时左右,南昌中山路天虹商场发生一起重大杀人案件,因商业竞争的原因,南昌百大集团五十余名有关男子闯进商场,向商场工作人员行凶,造成1人死亡14人受伤。近日,南昌百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左井林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批准逮捕。对此恶性案件,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会长花涛对南昌百大集团无视法律法规、恶性伤人并致死的行为表示强烈谴责,呼吁有关部门严惩凶手,认为该案应引起全国的重视。
       2007年11月4日下午,在南昌市中山路某商场发生了一起重大杀人案,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初步查明,此案系商业竞争和促销活动引发竞争对手不满而造成。其中南昌百大集团人员多次到事发商场进行干预。在干预未果的情况下,南昌百大集团有关人员带领商场保安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携带消防斧、砍刀等凶器,冲进该商场,向该商场的工作人员行凶,造成一死多伤的严重后果。根据调查事实,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于2007年12月30日经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意对主要犯罪嫌疑人南昌百大集团有限责任有限公司董事长左井林进行了逮捕,同时逮捕的还有百大集团保卫科长周惠平等4人。
    花涛表示,因为商业竞争而导致发生命案的情况,在以往深圳商家异地扩张史里是没有的。情节之严重、性质之恶劣令人发指。商业竞争有自己的规则,一般是凭借各商家的实力、资源,通过对货源、供应的控制和约束进行竞争。如此无视法律法规、非常态的竞争行为是非常恶劣的。在事件发生后,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的态度非常明确,对南昌百大集团的恶劣行径进行了谴责,呼吁有关执法部门严惩凶手,并希望该案引起全国的重视。
    花涛表示,随着全国性商业资源整合的开始,商家异地扩张的情况将会越来越多,竞争情况也会越来越激烈,无论是外来商家还是本土商家,都应遵守竞争规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充分通过商品、促销、人力资源等各方面的竞争力,整合各方面的资源进行正当的竞争。而不是利用伤害人身安全这样的土匪、下三滥的手段进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