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二届9•8品牌连锁项目对接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各企业单位:
      我会受中国(厦门)国际投资促进中心委托,组织企业参加由商务部主办的第十二届9·8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投洽会”)的“品牌、连锁、项目对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第十二届9·8投洽会将于2008年9月8日举行,其中“品牌、连锁、项目对接会”将于2008年9月11日上午9:00——下午5:00举行。
二、地点
厦门国际会展中心1号馆五楼多功能厅。
三、形式
1、参会企业在会场按照餐饮、超市零售、品牌许可等区域设立洽谈台。
2、借助9·8成熟的招商平台,通过各种新闻媒体手段,吸引有意加盟品牌特许和连锁经营的机构和个人入场,与参会企业实现项目对接。
3、组委会预先收集双方信息,通过投资洽谈撮合系统,对双方进行预先撮合派对,促进洽谈成交。
4、允许设立洽谈台的品牌推广企业摆设少量的企业样品,但不允许企业在现场销售样品,以保证品牌洽谈会有序、健康地进行。我会将协助组委会统计洽谈成果并进行成果发布。
5、在展区现场设立150个左右的展台,免费供参会企业洽谈使用。在品牌连锁对接会展馆内的四周以及展馆外面的长廊上设立30个左右的特别展台。
四、费用说明
1、本年度的品牌连锁对接会向企业免费提供。但参会企业需交纳人民币275元用于统一制作参会企业的易拉宝宣传展架,以供对接会现场陈列宣传参会企业。
2、申请在长廊设置特别展台的企业,应交3000元/家的费用(不含275元的展架制作费);申请在展区四周设置特别展台的企业,应交1000元/家的费用(不含275元的展架制作费)。
3、参会人员住宿、用餐、交通等费用由企业自理。
五、企业报名参会时应具备的条件及应备材料
1、企业参会报名表(请回传报名回执后向协会叶小姐索取);
2、须提供带加盖工商局有效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境内品牌连锁业商家注册资金在50万人民币以上;外资品牌连锁业商家注册资金在30万美元以上;
4、参会人员应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或得到授权有决策权的人员。参会人员报到时需提供介绍信等证明材料原件;
5、请参会企业准备一份150字以内的企业简介及项目概述电子文档,并附产品图、店堂相片数张、企业商标(LOGO)及参会人员相片(彩色照、JPG文档)传送到wing1888@126.com。
6、申请设置特别展台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及要求:
(1)境内品牌连锁业企业注册资金原则上在100万元以上,外资品牌连锁业企业注册资金在50万美元以上;
(2)参会企业设立展台以展示企业形象、企业产品时,可以提供企业产品给前来洽谈者和参会者免费品尝,但不允许销售;
六、配套服务
1、提供场地和现场管理及服务;
2、为使对接会有统一形象,组委会统一安排设计制作企业宣传看板(易拉宝制作费用275元,参会企业请在7月底前直接交与组委会指定的设计制作公司);
3、社会宣传(新闻发布、网站、通讯文稿等宣传)。
七、报名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25日,名额有限,欲报从速。
 
报名回执
单位名称
参会需求
注册资金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及邮箱
传真
 
投资(  )融资(  )采购(  )出口(  )寻求合作(  )展示形象(  )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