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深圳市节能示范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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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贸工源字〔2008〕118号
 
 
关于申报深圳市节能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区贸工局及相关企业: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市的决定,帮助企业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现决定在全市工商业开展创建“节能示范企业”活动,凡符合条件的深圳市工商企业均可申报。通过核查、评审,确定为我市节能示范企业的,我局将给予奖励,并将总结推广其节能降耗的先进经验,引导全市工商业深入开展节能降耗。
请申报企业按照《深圳市节能示范企业申报指南》,认真填报《深圳市节能示范企业申报单位信息表》,编制《深圳市节能示范企业申报表》,并于2008年9月30日前报送市节能检测评价中心。其后我局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作实地走访和调研,请各企业予以配合。
申报表格及相关要求可在我局或市节能检测评价中心网站下载,网址:www.szbti.gov.cn,www.szibr.com/zyxz.asp。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
 
 
 
(市贸工局联系人:肖永建,电话:82107113;
市节能检测评价中心联系人:陆剑平,电话:83785459)
 
 
 
 
 
 
 
 
 
  深圳市贸易工业局办公室           2008年8月19日印发

深圳市节能示范企业申报指南
 
一、申报原则
深圳市节能示范企业实行自愿申报原则。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深圳注册的法人企业,注册时间3年以上。
2、申报单位在本地区与本行业内应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良好的市场信誉,工业申报单位在深圳具有固定的生产基地,商业、物业等第三产业申报单位在深圳应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申报单位应建有健全的节能管理制度,应设有固定的从事节能管理的部门,应聘有固定的从事节能管理的工程师。
4、申报单位每年应有固定的节能技改项目投入。
三、申报材料
《深圳市节能示范企业申报表》及证明材料。
四、截止时间
2008年9月30日
五、注意事项
1、书面申报一式三份,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需有授权文件)签字,请于9月30日前报送至:
深圳市节能检测评价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1807室
邮编:518031
2、《深圳市节能示范企业申报表》电子表格一份,发送至:
3、联系人:
市贸工局            肖永建82107113
市节能检测评价中心  陆剑平83785459

深圳市节能示范企业申报表
(工业)
 
申报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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