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商局(物价局)服务企业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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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商局(物价局)
服务企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企业“服务年”活动部署,加强和改善企业服务工作,实现我局今年服务企业“五个做到”目标,积极应对当前严峻经济形势,帮助企业共度难关,制定本年度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全国全省工商物价工作会议、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和全市工商物价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强化服务意识、紧贴服务需求、创新服务措施、开展服务行动、保证服务质量,以实实在在的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应对危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各类企业调研,全面了解企业需求,做到情况清楚、措施得当、应对有方;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于冒一些风险,用好、用足法律法规,在制度层面和工作方式方法上勇于突破,形成一批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要以各类服务活动为载体,为企业办实事,彰显政府与企业同命运、共呼吸的决心,增强企业克服困难的信心。
二、具体任务、职责分工和时间要求
(一)以重大活动为载体,建立与行业协会和企业互动的机制和平台
1、召开行业协会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共商服务大计。召开部分行业协会座谈会,反馈前期向各行业协会征求意见的情况,进一步听取各行业协会对工商物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商开展双向培训、法律宣传和推动建立行业标准和规范,联合开展调研服务等工作。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和外资处牵头负责,各单位配合落实,2月20日前完成。
2、开展调研活动,掌握企业服务需求,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与行业协会联合组成若干调研服务小组,开展企业调研服务活动,深入了解掌握企业对工商物价部门工作的需求,及时调整服务内容和措施,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工商物价问题。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服务政策和措施。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有关单位参与,时间从3月至6月。
3、举办“扩大消费,促进增长”为主题的“3·15”系列活动,促进消费增长。发动消费领域的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内的优秀企业,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让利优惠活动,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掀起一次消费热潮。3月15日,在市民中心广场举行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优惠促销活动由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等政府部门进行全程监管,确保活动合法、诚信、规范,维护消费者权益。
此项工作由市消委会和消保办牵头负责落实,有关单位配合,时间从3月15日至4月15日。
4、举办集中现场年检活动,方便企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大型集团公司、连锁经营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在企业密集区域,市局、分局联动,实行集中现场年检。
此项工作由企管处和外资处牵头负责,各分局配合行动,时间从3月1日至6月30日。
5、开展双向培训和法规宣传活动。与台商协会、外商投资协会、零售商业协会、电子商会等行业协会合作,由行业协会负责组织,我局选派人员对企业进行企业登记、企业管理、公平交易、商标、价格管理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宣讲;由行业协会选派业内专家、企业家向工商物价监管人员讲解行业情况和专业知识,增进监管人员对行业情况和专业知识的了解和掌握;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大力加强工商物价法制宣传。
此项工作由法制处牵头组织,办公室、人教处、注册分局、企管处、外资处、公平处、消保办、商标处、价格处、物检分局参与配合,全年适时组织开展。
(二)创新方式方法,提高企业服务水平
6、创新企业登记方式方法,方便企业办理登记。规范统一企业登记标准,提高企业登记服务水平;简化登记手续,放宽准入条件;研究制定“三来一补”项目产业转移登记服务措施;拓展网上注册服务,推行执照邮寄送达;加强与前置审批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市场准入领域专项审批制度改革。
此项工作由注册分局牵头负责,各分局配合,年内组织制订实施。
7、创新企业监管方式方法,为企业经营创造宽松环境。规范企业日常监管,避免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着力解决企业年检中前置审批文件的审查问题,完善网上年检,推行集中年检,探索年检无纸化和盖章常态化,方便企业办理年检;按照重在教育规范的原则,酌情妥善处理企业虚假登记和年检违法案件。
此项工作由企管处和外资处牵头负责,各分局配合,4月底前完成各项措施的制订工作,5月份开始组织实施。
8、加强信息公开和市场主体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全面梳理法规政策,积极改进和更新政务公开形式,制定政务公开内容目录,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准确;实行月度快报、季度简报、半年分析、年度总结、重大情况及时报送制度,定期不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企业登记动态情况,为政府决策和企业经营发展服务。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各单位配合;市场主体统计分析工作由信息中心牵头负责,注册分局、企管处、外资处配合, 4月底前完成各项措施的制订工作并组织实施。
9调整执法方式方法,服务企业发展。由侧重对单一违法行为查处,转向对重点、敏感领域、行业的监管;由重个案查处转向重规则制定,从源头入手,着重构建监管长效机制和解决行业和领域中的深层问题;由重财物处罚转向重教育规范、警示告诫,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督促企业自觉守法经营。加强与商会、行业协会、大企业的合作,以讲课、走访和座谈的方式,深入企业进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商标保护和维权、直销法规等宣传和引导,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公平竞争。
此项工作由经检大队、公平处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全年组织实施。
10、扶持网络广告和电子商务市场发展,帮助传统企业运用网络资源度过难关。引导我市企业利用网络广告和电子商务,降低营销成本、开拓市场,帮助传统企业借助网络无形市场实现有形增长。联合我市电子商务协会、网络媒体协会等网络中介组织,引导、动员深圳本土网络广告商、电子商务服务商,以优惠的价格、优质的产品服务深圳企业,形成“深圳传统企业利用深圳网络企业开拓市场,深圳网络企业服务深圳传统企业,共生共赢,共度难关”的新型市场格局,发挥电子商务的聚合功能,将深圳打造为全国电子商务总部经济基地。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广告和电子商务平台发布虚假信息,扰乱网络市场秩序的行为。
此项工作由广告处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上半年制订出台相关措施,下半年组织实施。
11、加强驰著名商标培育,促进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充分利用商标预警服务系统为我市各类企业服务。健全推荐认定驰著名工作制度,建立常态化、规范化、两级互动、内外联动的驰著名商标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收集各产业的优秀商标,建立知名商标名录,作为驰著名商标培育重点;加强与市高新办、高新企业协会等部门的合作,在高新技术行业培育一批有实力、有潜质的商标;加强与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沟通,全力协助深圳企业解决商标纠纷,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此项工作由商标处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全年组织实施。
12、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服务站作用,促进和扩大消费需求。整合服务站职责,拓展建站范围,以服务站为平台,通过网络互动、座谈等形式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将产品质量、价格、公平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政策信息及时传达给企业,帮助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指导企业依法处理消费争议,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和扩大消费。
此项工作由消保办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全年组织实施
13、推进动产抵押担保融资工作,解决企业融资难。加强《物权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企业运用动产抵押担保融资;积极建议政府通过政策扶持等方式促进高科技民营企业利用动产担保融资,鼓励金融机构踊跃开展民营企业的动产抵押担保融资业务。同时,帮助我市企业参加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活动。
此项工作由合同处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上半年出台相关措施,下半年组织实施。
14、加大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力度,为企业发展营造诚信的市场环境。加快企业信用信息预警系统研发进度,为我市金融机构提供及时、便捷的信用信息预警服务,帮助金融机构拓展融资业务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结合政府创新人才奖的评选、公司上市等活动,做好出具信用证明文件、信用报告工作;加强国内城市间的联网互查工作,延伸深圳信用网的服务空间;开展与香港公司注册处和部分信用机构的交流,推进深港企业信用信息合作。
此项工作由信用中心牵头负责,各单位配合,全年组织实施。
15、以涉企收费为重点,开展清费减负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大力整治涉企收费秩序,查处向企业乱收费行为,确保国家减负政策的落实;开展新一轮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最大限度取消或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是管理类、检验、检测类收费及与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有关的中介服务收费。研究取消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高中择校费,研究调整学前教育收费政策,规范学前教育收费行为。开展医药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矛盾,减轻群众医药费负担;继续开展春运、医疗、教育、公交、水电等领域的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此项工作由价格处、物检分局牵头负责,各分局配合,全年组织实施。
(三)完善落实法规、制度,为企业营造良好投资发展环境
16切实落实企业“休眠”政策。根据市政府总体安排,加紧制订和完善企业“休眠”政策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企业“休眠”政策落到实处。
此项工作由外资处和注册分局牵头负责,各分局具体实施,4月底前完成措施制订工作,5月份组织实施。
17、加快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出台小额贷款公司登记规定,完善有限公司股权出资操作办法;积极探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登记。
此项工作由注册分局牵头负责,各分局配合,5月底前出台相关规定。
18、推进企业住所立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针对深圳房地产市场的复杂情况,研究制定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统一全市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标准和条件,解决企业住所登记难题。
此项工作由注册分局牵头负责,各分局和有关单位配合,全年抓紧推进。
19积极探索实践非货币出资和注册资本缴付登记办法。分步制定各项非货币资产出资登记办法,采取先行制定操作指引、在高新区试行的办法,出台《债权出资操作指引》和《非专利技术出资操作指引》。同时积极探索注册资本认缴制度,进一步降低企业注册资本门槛。
此项工作由注册分局牵头负责,各分局和有关单位配合,上半年研究制订相关措施,下半年适时推出。
三、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服务企业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服务企业行动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和督导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申庆三
副组长:范鸣春、袁作新、马裕滨、廖远飞、曾新华、曹炳洲、杨启明、李卫南
成  员:办公室、监察处、法制处、企管处、外资处、广告处、市场处、商标处、价格处、合同处、公平处、经检大队、消保办、物检分局、注册分局、各分局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由范鸣春副局长兼任主任,袁惠球任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全局服务企业工作的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全力投入。加强和改善企业服务工作是今年我局的中心任务,全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服务企业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和精力投入到为企业服务工作中去,通过为企业服务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增强企业克服困难的信心,体现政府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的决心。
(二)扎实调研,打牢基础。做好企业调研服务工作既是加强改进企业服务企业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加强改进企业服务工作的重要措施和行动。各有关单位和全体参与调研人员要以满腔热情、务实作风、全神贯注,深入企业、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企业需求,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确保调研服务效果,树立良好服务形象。
(三)落实责任,保证效果。各牵头负责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会同相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并分解落实到人,确保落实的进度和效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
(三)加大宣传,反馈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编发《企业服务动态》,及时反映各单位开展企业服务活动的情况、做法和经验,各单位应及时、如实提供情况。同时,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宣传我局服务企业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扩大我局服务企业工作的影响,促进服务企业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联系人:卜奇文,83070036,13510392890
附件:深圳市工商局(物价局)企业服务调研组名单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