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冻水产品专题研讨会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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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2010年3月18日上午
地    点:协会会议室
主 持 人:蔡培英副秘书长
参会人员:于建副秘书长、外联部谢永明副主任,零售商:家乐福、吉之岛、沃尔玛、华润万家、岁宝、人人乐、永安南城和信南实业8家的代表,贸易商/供应商:洋威贸易、宝禄贸易、茂港宝丰、正海实业、深腾商行、黎之宏贸易、碧澳珍食品、三友冻品和舟三乔元食品9家的代表
记    录:王文龙、韩雪
 
2010年3月18日上午,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深圳市连锁经营协会在协会会议室召开了冰冻水产品专题研讨会,会议由蔡培英副秘书长主持,于建副秘书长、外联部谢永明副主任、家乐福等8家零售商代表及洋威贸易等9家贸易商/供应商代表,共17家企业23人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分析了冰冻水产品的生产、批发、零售各环节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1、国家缺少对散装冰冻水产品在各个环节的规范或标准。目前国家对冰冻水产品的国家标准主要限于定量包装产品(冻海水鱼),对散装冰冻水产品的生产、储存保鲜(覆冰量)、运输、销售、计量等方面缺少相应的规范和标准。
2、水产品因个体差异含水量均不同导致难以确定净含量。目前商场售卖的散装冰冻水产品品种多达70多种,产地不同、鲜度不同、品种不同、大小不同、水产品自身含水量的差异也相当大,这使得很难用统一标准解决含冰量以及净含量问题。
3、出于保鲜的考虑,在流通环节无法称量冰冻水产品个体净含量。由于在生产环节没有对散装冰冻水产品个体净含量称量环节(可能是基于生产效率和成本的考虑),因此,进入流通领域之后,不可能再将冰冻水产品解冻,称量个体净含量,然后再冰冻起来,否则,产品的品质将无法保证,且成本将大幅上扬。
4、零售商对售卖的散装冰冻水产品的价格标签如何标注净含量存在尴尬。
5、与会零售商一致反映,消费者对简易包装、散装冷冻水产品的需求量比较大,约为预包装冷冻水产品销售量的5倍,其原因是售价相对便宜。
二、经过反复讨论,提出如下建议解决方案,取得市政府相关部门同意后实施:
1、应尽快制定相应标准或规范
建议政府组织相关专业人士实地调查,尽快制定散装冷冻水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储藏、销售等规范或标准,让散装冷冻水产品各个环节有法可依。
2、各商家必须向消费者明示各种散装冷冻水产品的含冰量
各超市在卖场相应位置摆放温馨提示,向消费者说明该散装冷冻水产品的价格是含冰量价格,并在消费者称重后的包装物上加贴“该散装冷冻水产品含冰量为不超过XX%”标签。如果已经有简易包装则在该包装上加贴含冰量不超过XX%标识。并明示如消费者有疑义可在超市按国家标准解冻,解冻后计量称重,查验含冰量是否在标注的范围内。
3、组织各方人士实地考察散装冷冻水产品生产过程,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由协会出面,政府、消委会、消费者、媒体、供应商、零售商一起去生产厂家考察整个生产过程,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
4、散装冷冻水产品在深圳暂时退市,待国家或深圳市相关规定出台后再销售。
各超市仅销售标注净重的预包装冷冻水产品,暂不销售简易包装及散装的冷冻水产品,待政府出台新的规范标准后再销售。
三、协会秘书处将本次会议讨论结果和建议形成专项报告递交市政府相关部门,批复后协调各企业共同实施。
(附注:2010319日,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在新规定没制定、出台前暂按建议解决方案的第2条执行,协会已于当日通知了各相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