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食品经销零售企业:
为促进提高深圳市零售商场及全行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经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店评审办公室讨论决定,2016年第一批“深圳市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店”的评审工作即将开始。
本次评审程序按《深圳市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店评审工作条例(2012年修订版)》进行,最终结果将通过协会、新闻媒介予以公示,并择期举办颁牌典礼。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也于2015年出台“深圳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先进管理体系资金资助”政策,对被评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店”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给予资助。
此外,2011、2012年获评的“深圳市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店”三年有效期已过,门店需重新申报进行评审。请各企业积极报名,具体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是在深圳开设有经销食品的零售企业的门店均可申请参加评审活动;
2、申请参加的门店应符合以下条件:1)按照国家、省、市政府部门要求,已建立本企业及门店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主体资格合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3)按期通过年检或者验证,守法经营。
二、申报材料
1、《2016年深圳市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店评审申报表》(点击下载);
2、参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参评门店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请将以上资料发送予评审联系人以完成报名。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5月8日
四、受理地点
评审办公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南油文化广场3楼24号
联系人:张娟娟 电话:83593275 E-mail:1018768676@qq.com
特此通知。
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
深圳市食品安全促进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