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1-12-17

                                                                                         深圳市罗湖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产业第一的思想,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中放大“功能罗湖”的价值,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实现向重点产业的倾斜,做大做强罗湖的金融、商贸物流、黄金珠宝、文化创意产业,促进辖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改造提升我市优势传统产业的若干意见》(深府〔2006〕14号)、《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深府〔2003〕175号)、《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府〔2005〕220号)、《关于印发〈深圳市产业技术进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企〔2005〕40号)和《深圳市罗湖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罗府〔2004〕57号)等文件精神,区政府设立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区政府设立5000万元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重点产业发展,通过对金融、商贸物流、黄金珠宝、文化创意等产业的扶持,从而更好地发挥金融优势,提升商贸物流业整体竞争力,扩大黄金珠宝产业集聚效应,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第三条  专项资金使用坚持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采用评审制等办法确定扶持项目。
第四条  符合深圳市有关资金政策扶持的企业或个人,除按规定享受市补助或奖励外,也同样适用本暂行办法的有关扶持政策。

第二章  适用范围及扶持方式
第五条  专项资金面向罗湖辖区从事金融、商贸物流、黄金珠宝、文化创意产业的企业或符合扶持标准的个人,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扶持政策、深圳市鼓励发展并对罗湖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有重大影响的产业或项目。
(二)企业在罗湖注册并按章纳税,具有法人资格,产权关系明晰,且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三)企业管理规范,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其它。
第六条  根据行业和企业自身的特点,专项资金分别以奖金、贷款贴息、配套资金、补贴等不同方式给予扶持:
(一)奖金:主要用于奖励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和对罗湖区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或个人,按一定标准给予资金奖励。采取“从高奖励原则”,若企业或个人同时符合若干奖励政策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平衡,按企业或个人受益最多项目给予扶持,不重复奖励。
(二)贷款贴息:对具有一定水平、规模和效益的企业项目融资,采用贴息方式支持企业使用银行贷款。
(三)配套资金:对获得国家、省和市专项资金资助的重点扶持企业、辖区重点产业发展所需的市政环境改造及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参照相应的资助标准给予一定数额的配套资金扶持。
(四)其它补贴:对属于鼓励范围的企业和项目视具体情况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补贴。

第三章  扶持措施
第七条  鼓励重点产业走循环经济发展之路,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奖励产业龙头企业。
组织辖区企业和个人进行技术创新、设计创新、加工工艺创新、废物利用创新等比赛,对优胜者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对获得国家和国际发明专利的企业或个人给予奖励。对实施节能改造的企业或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项目,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
加大对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的奖励力度,对帮助成功引进重大项目的有功单位和个人按照该项目对罗湖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及招商引资的额度大小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
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或国家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或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金融、商贸物流、黄金珠宝、文化创意企业按行业确定不同扶持措施。
第八条  金融企业扶持措施:
(一)对新设或新迁入罗湖的金融机构总部和地区总部按注册资金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对在罗湖的金融机构总部或地区总部其本部新购、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及高管人员住房给予补贴:
对在罗湖的金融机构总部或地区总部其本部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按面积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对在罗湖的金融机构总部或地区总部其本部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在合同期3年内每年按面积予以一次租金补贴。
按照深圳市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核定的名单,对在罗湖辖区的金融机构总部副职待遇以上或地区总部正职待遇以上的高管人员,按每个职位每月给予住房补贴,补贴按年直接发放至金融机构。
(三)对进行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活动成果显著而获得深圳市政府金融创新奖的罗湖辖区金融机构及有关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九条  商贸物流企业扶持措施:
(一)重点扶持商贸物流龙头企业。对上年度列入国家商务部公布的全国连锁经营企业30强或广东省龙头商业企业名单的企业、或辖区内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排在前5名的连锁企业、或通过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及项目认定的企业、或新建成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大型商业项目给予一次